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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四部委联手出台行动计划!
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来源:久华会展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节节攀升,保持着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同时,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建成充电桩数量超过60万个。然而,充电基础设施依然面临着建设落地难、运营效率低、使用不方便等诸多问题,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在上述背景下,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推动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2018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

据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作为一项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而制定的行动计划,该计划对于解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行动计划针对充电标准体系、充电设施布局、充电技术、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和运营商服务质量等,提出了纲领性的指引,为此细分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行动计划提出高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该《行动计划》被分解为如下几个重点任务:

 

    01提高充电设施技术质量

    加强相关技术与产品开发,满足充电可靠性要求,促进充电设施智能化,实现充电连接轻量化,探索充电方式无线化。

 

    充分发挥整车、动力电池、充电设备生产、设施运营等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质管控,促进充电技术的创新开发应用。

 

    加快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智能充电等技术的研发应用,共同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点评:对充电产品的品质、可靠性、使用的便捷程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在提升用户体验。

    02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

    全面提升设施运营维护水平,加强管理和资源保障,采购符合标准的充电设备,系统排查现有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运营安全,积极盘活“僵尸桩”,结合服务场景科学配置车桩比例,切实提升充电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继续探索出租车、租赁车等特定领域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点评:主要是针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较大的亮点是,鼓励探索出租车、租赁车等特定领域电动汽车换电模式。

    03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

    根据中长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区域分布、类型结构等,梳理总结行驶停放及充电规律,分析充电需求场景,优化车桩匹配,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

 

    千方百计解决老旧居民区充电桩、城市中心公共充电设施等建设难题。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基础设施的用地政策,保证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分时租赁车、共享汽车等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用地,以及有明确需求的其他新能源车辆的充电专用场地,提高充电保障能力。

    点评:针对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指引,意在缓解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车辆充电不便利并存的矛盾;专门提出了用地政策的问题,鼓励科学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用地。

 


 
    04强化充电设施供电保障

    将充电设施电力接入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范畴统筹考虑。对用户充电规律、充电电量、使用场景进行系统研究预测,将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并具有包容性。电网企业要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做好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合理建设充电设施接入系统工程。

 

    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接入服务。新建居民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用电容量。

    点评:对供电企业和电网运营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亮点是对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的充电设施问题提出了不同的针对性的建议。提出了千方百计满足“一车一桩”接电需求,凸显了鼓励新能源车使用的决心。

 

    《行动计划》还提出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其中还特别地指出,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国际充电标准制定。推动我国充电标准国际化,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中的地位,服务行业企业走出去。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迫切需要能源部门和电网服务机构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超越了汽车行业本身的能力范围。

 


具体保障效果有待落实

 

    《行动计划》提出了若干保障措施,值得格外关注。该计划提出积极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包括加大对充电设施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公共、私人、专用充电服务领域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打造商业模式创新示范工程。

 

    计划鼓励整车、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充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通过众筹建桩、电力市场、大数据应用、电动汽车充放电等多种方式增加运营收入。鼓励探索创新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分时租赁、网约等专用充电领域商业运营模式。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行动计划》还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相关部门间统筹协调力度,系统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电力接入、配建预留、燃油车占位、运营盈利难等共性问题。

 

    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北京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都将全面承担其相应工作职责。

 

    业内资深人士曾经多次针对充电设施发展提出比较具体的建议和意见。例如,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曾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设立专门的联席协调办公机构。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曾提出,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改造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等问题。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提出,赋予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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